太平圩养猪场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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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编号:LS17090923970太平圩养猪场污染环境

来信时间:

2017-09-09

来信人:

苏红杰

来信内容:

魏县长 您好,位于太平学校南部有一养猪场,搞得整个太平学校整天处于臭味包围之中。老师学生在校园里经常闻到一股臭味,严重污染环境,有损于学校是书香校园之美称。到了晚上,宿舍连窗户都不敢开,臭气熏天,且关了窗户也无济于事。蓝山地处我国南方地区,常年盛行南风(东南风),按照工业布局因素考虑,像这样的企业应该布局在盛行风向的下风向,可为什么要布局在盛行风的上风向,难道环保局审批的时候没有考察,也没有顾忌整个太平圩的人及太平学校1300师生的感受,作为领导要考虑基层人民的感受,湖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生猪养殖基地之美称,决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搞养殖。望相关领导作出整改措施,作为一个常住校的老师,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气味!谢谢!

答复:

关于政府网站县长信箱“太平圩养猪场污染环境”的调查回复

苏红杰网友:

您于201799日给县长信箱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太平圩养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现将有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负责人为厉子庭,办理了动物养殖场建场审批表和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65月,该养猪场负责人投资80余万元在太平村租赁荒岭兴建养猪场,该猪场距学校约700米,周边无居民居住。20175月开始投产养殖,采取“公司+农户”模式进行养殖,合作公司为正邦公司。目前,该养猪场有存栏牲猪1O50头(预计10月中旬,饲养的牲猪可出栏),建有两栋猪舍约1500平方米,沼气池280立方米,沉淀池约400立方米,采用干清粪,沼液经沉淀后用罐车定期清运浇灌果园。20178月,针对该养猪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我局联合县畜牧水产局对该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养猪场于10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通过走访学校老师,了解到早晨及晚上能闻到该猪场飘来的臭味,对学校老师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畜牧水产局责令该养猪场出售存栏牲猪后,停止养殖进行整改;同时告知正邦公司停止对该养猪场供应猪苗。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218930,环境监察大队)。感谢您对我县环保工作的支持!

 

 

蓝山县环保局

2017926

答复部门:

蓝山县环保局

答复时间: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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