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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LS17101839347关于户口迁回原籍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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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7-10-18 |
来信人: |
吴绪胜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政府上级领导:在十九大召开之际,,政府对老百姓的生存生活如此关心和重视的大好环境下,现在有一个迫切问题需要向政府咨询:我是原湖南省蓝山县大桥瑶族乡蓝江村三组村民吴绪胜,身份证号432927198306264314 我的户口在2002年因读书迁至湖北武汉,后在武汉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回蓝山复读重新高考,所以户口又迁回湖南蓝山大桥瑶族乡,落至大桥乡政府集体户口。现我结婚生子,均只能落户到这个并无实际地址的集体户口。因我至今无正式工作,一直在原居住地蓝山县大桥瑶族乡蓝江村务农,我想向政府咨询的是,我的户口,或者我配偶和子女的户口,是否可以回迁至我原户口所在地投靠我父母?如可以,怎样办理?如不可以,那我自己在这个集体户口也是因为历史的原因也就罢了。而我的后代,是否也要世世代代户口都在这个并无实际居住地的集体户口里么?那后续他的学习,医疗,社保,就业,养老等,又该如何是办理呢?所以这个问题迫切需要咨询政府如何解决,如何办理?迫切希望政府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问题,谢谢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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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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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县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17-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