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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平安蓝山。经局党组研究,现需招聘7名乡镇司法助理员(协警),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及工作岗位
招聘基层(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协警)共7人。
二、司法助理员(协警)主要工作职责
协助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法律知识宣传工作以及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支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
三、司法助理员(协警)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2、无违法犯罪事实和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身高男165CM、女155CM以上,身体健康。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司法助理员(协警)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负责管理,业务上由县司法局进行指导。具体的管理办法由县司法局制定。
司法助理员(协警)的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同。
工资待遇: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聘为乡镇司法助理员,聘用人员与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县委、政府研究的司法助理员(协警)待遇执行。聘期内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以及司法助理员服装等其他费用。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9日。
2、报名地点:蓝山县司法局政工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4、联系电话:县司法局办公室--07462213413。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10月中旬。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分电脑考试和写作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成绩相加,按高分制录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
(五)公示
一经录用,将在蓝山新闻网公示。
蓝山县司法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