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山县2017年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10 【打印】 【关闭】 【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农林茶场,县直有关单位:

《蓝山县2017年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0

 

 

                   

 

 

 

蓝山县2017年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及应急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根据《湖南省减灾委员会 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减发[2017]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二、活动时间

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为依托,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日(周或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宣传介绍《中国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应急预案;

2、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以及有效应对方法和措施等;

3、宣传解释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的基本知识及技能,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活动形式

1、集中宣传。20175月12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同步开展宣传活动,统一设立集中宣传点,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可自主延长应急知识宣传时间。

2、自主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本辖区、本单位设立宣传点,采取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培训、开展现场咨询、举行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3、媒体宣传。宣传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种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公众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等

、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54日至20175月11日

1、拟定宣传活动方案。

2、5月11日前,各级各部门根据需要印制宣传资料和制作宣传展板、横幅标语。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5月12日

l、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我县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

2、县城设点宣传。20175月12日,由县民政局和塔峰街道办牵头,会同人武部、公安局、科商粮经信委、交警大队、建局、环保局、安监局、卫计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水利局、农自来水公司、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畜牧水产局、疾控中心在县城主要公共场所(中西医结合医院到供销超市路段)设置集中宣传点。各单位自行制作宣传展板横幅和搬运桌椅等相关设施每个单位至少要安排3人在各宣传点摆设展板开展咨询和发放资料,现场发放资料1000份以上。县广播电视台要对此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制作光盘。

3、乡镇(街道办)设点宣传。20175月12日—13日,各乡镇街道办)逢集市日,在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所在地市场设点宣传,每个宣传点安排4人以上开展咨询和发放资料,悬挂2条横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份以上。

4、有关单位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到社区、学校、企业、乡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有条件的要开展应急演练和法制培训。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5月13日至20175月17

宣传活动结束后,县应急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有关部门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本次宣传周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相关图片、资料的归档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工作人员、资料印制和宣传经费,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2、明确工作责任。全县各各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宣传活动任务,指导和督促下级单位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重点抓好乡镇(街道办)、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的应急知识宣传工作;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应急知识宣传。

3、确保宣传效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有效形式,通过宣传使全社会增强公众应急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应急办将对宣传日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5、抓好总结回顾。宣传活动结束后,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20175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县应急办(联系人:唐祥坤;联系电话:18244770510;邮箱yzlsy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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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雷衍庆 来源: 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雷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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