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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解冻 难改低生育趋势

发布时间:2017-02-24 信息来源:湖南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作者:赵宏 责任编辑:蓝山统计局管理员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湖南省的人口持续保持着“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低生育水平。长达20多年的低生育水平,抑制了总人口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对湖南人口结构、性别比例等诸多方面产生了一系列影响。2015年10月28日国家正式通过全面二孩政策,湖南省涉及全面二孩政策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版于2016年4月7日正式实施。那么二孩政策对湖南生育状况会有多大影响?会不会爆发新一轮婴儿潮呢? 2016年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针对全面二孩政策推出后的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摸底,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有关部门数据进行了综合分析,希望对未来我省生育政策及人口规划的提供决策依据。 

  一、基本情况 

  (一)出生人口数持续走低。2016年出生人口与上个统计年度相比仍然在下降,从分月的数据分析看,2016年下半年开始出生人数同比出现上升,政策效应略有显现,但回升趋势的持续时间有待进一步观察(见图1)。

  (二)全省一般生育率继续下跌,但跌幅收窄。2016年全省的调查出生率高于2015年,但出生率因受性别、年龄及其他人口特征的结构影响,难以充分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而一般生育率将生育量与人口中同其关系最密切的育龄妇女数相比,可摆脱上述结构影响,能相对可靠地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湖南的15-49岁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持续下跌,2016年为55.15‰,较2015年下降0.51个千分点,跌幅收窄,但反弹迹象尚未显现(见图2)。

  (三)出生婴儿性别比持续下降。数据显示(见图3),全省出生婴儿性别比在逐年下降,逐步向正常水平回归。这说明随着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等生育政策的陆续放开,生育上的性别偏好得到了一定满足,再加上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生育观念也日益改变,生育上的性别歧视和选择性生育问题得到一定控制。

  二、原因分析 

  为什么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全省生育状况难达预期呢?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

  (一)育龄妇女人数在逐年下降。生育率与育龄妇女人数密切相关(见图2),2011年前后,我省20-40岁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的人数等相关指标在达到历史峰值后逐年下降(见表1)。到2015年分别下降了8.38%和4.80%,2016年湖南15-49岁育龄妇女已经跌破1700万,20-40岁妇女也不到1000万。更令人关注的是,全省登记结婚对数下降速度更是惊人,2015年全省结婚对数与2011年相比下降17.63%,这是造成湖南生育率持续下降的决定性因素。 

 

1 2010-2016年育龄妇女及婚姻登记状况

单位:万人、万对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15-49

1820.00

1830.00

1807.00

1768.00

1737.00

1707.00

1681.00

20-40

1110.00

1093.00

1076.00

1057.00

1037

1017.00

997.00

已婚育龄妇女

1457.27

1506.90

1428.80

1455.93

1449.58

1434.64

 

准予登记结婚

63.46

65.87

64.38

62.06

62.2

54.26

 

 

  (二)育龄妇女生育主观意愿不高。从抽样调查数据来看,不想生育二胎的比例在15-50周岁育龄妇女中为68.04%,在20-40周岁育龄妇女中为40.91%;在非独育龄妇女中这两个年龄段不想生育二胎的比例相近,分别为69.41%和39.08%。而且在已有一个男孩的情况下,15-50周岁和20-40周岁两个年龄段的非独妇女生育意愿下降更为明显(见表2),即使头胎是女孩,打算再生一个的育龄妇女比例也只有六成左右。

 

非独育龄妇女的家庭生育意愿(不想生)情况

单位:%

年龄段

  

没有存活子女

1男孩0女孩

0男孩1女孩

15-50

69.41

25.30

76.79

60.37

20-40

39.08

15.28

47.14

32.11

 

  从育龄妇女理想孩子数调查情况看(见图4),只想要一个孩子的也高达68.38%,想生两个的只有5.13%,而不想要孩子的竟然高达25.98%,这个结果确实让人吃惊。其中,二胎意愿最低的恰恰是生育能力最旺盛的20-29岁年龄段,想要两个孩子的只占了调查总数的3.43%。

  (三)社会保障体系缺失。数据显示(见图5),关于湖南家庭中6岁以下孩子照顾的问题,54.49%是由双方父母,40.13%是自己带。这说明湖南在学龄前儿童的照顾上还是以传统的家庭照顾为主,如果是工作繁忙的双职工家庭,或者父母不在一起,对大多数家庭来说,这将会变成一个无法逾越的现实问题。从历次普查数据来看,我们的家庭户规模都在不断下降,到2010年已经只有3.32,一代户比例在迅速上升,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家庭不可能有父母帮忙照看子女,如果社会缺乏这样的保障体系,这个问题会直接阻碍年轻夫妇的生育愿望。目前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龄前的托儿机构不在此列,2016年,全省幼儿园总数14365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330所,民办12035所。公立幼儿园只占幼儿园总数的16.22%,而民办幼儿园要么收费高昂,要么老师不专业,管理不规范,难以满足群众需要。另外,缺乏0-3岁年龄段幼儿的托管机构,保姆市场也不规范,这些都严重制约二胎生育。

  (四)其他客观条件制约。育儿成本、生活压力、婚育观念等等因素都会对生育产生制约,从不想生的主要原因来看,经济压力、年龄问题、没人带成为制约二胎生育意愿的三大主要因素(见图6),分别占到了调查样本的45.80%、33.88%和7.30%。其中养育成本高、经济压力大无疑是最主要原因,在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年龄问题则在70后妇女中反映得比较强烈。

  三、对策与建议 

  适宜的生育水平是改善人口年龄结构,延缓人口老化,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湖南连续两次普查数据(五普和六普)均显示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大大低于更替水平,国际经验证明长期的低生育水平必然带来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口减少,消费不振,经济发展停滞等严重问题。事实上湖南已于1998年前后提前迈入人口老龄化地区,2011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出现拐点,该年龄段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2010年的72.61%下降到72.21%,标志着全省劳动力资源向有限供给转变,人口红利期结束。这些都是长期过低的人口生育率带来的直接后果,因此积极执行全面二孩政策,支持和鼓励生育刻不容缓。 

  (一)加大政策持续力度,从经济上保障生育政策的落实。调查数据表明,育儿成本高,经济压力大是制约二胎生育的首要原因,因此政府应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给予二胎生育者一定的抚养补助。 

  (二)加强对产妇的人文关怀。从政策法规上严格保障夫妻双方的产假权利,在产假的基础上,研究补充育儿假及孩子生病的照顾假等,充分考虑并保障二胎妇女照顾幼儿的需要。 

  (三)完善社会照料保障体系建设,为双职工家庭解除后顾之忧。设立0-3岁幼儿的托儿保育机构,增加公立幼儿园的数量,规范私营幼儿园,延长小学的授课时数,以帮助双职工家庭。并且针对家庭收入状况,对低收入家庭进行费用补贴,这样既能削弱贫富差距,对家庭比较贫困的人也算是一种鼓励生育的措施。 

  (四)及早考虑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世界各国的人口发展史证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育意愿会逐步降低,而且人口增长趋势一旦形成很难逆转。湖南从上世纪末以来,人口增长长期处于更替水平之下,长期的低生育水平让曾经的人口红利大省未富先老。调查数据表明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已经大幅下降,即使解除生育限制,受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人口增速也不可能出现爆炸性增长的局面。因此我们的生育政策应该顺应时势,及时调整,避免人口出生率大幅下降,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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