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4-22 【打印】 【关闭】 【收藏】
  蓝山是汉族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县。全县有汉、瑶、壮、苗、土家、回、藏、满、布依族、侗、黎、白等26个民族。除汉族以外的21个少数民族人口2.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全县有瑶族乡6个,总居住面积81.8万平方米,占全县总面积的27.1%。县境瑶族有语言,但无文字,瑶族人民对外用蓝山方言,对内说“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1950年至1999年,全县先后召开19次瑶族代表会议,总结民族工作经验,增强民族团结,讨论和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问题。1998年我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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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县民宗办 编辑: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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